村委不给村民土地确权怎么办
一、村委不给村民土地确权怎么办
如果村委不给村民进行土地确权,村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村民应与村委进行沟通,了解其不进行确权的原因,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若沟通无果,村民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乡镇人民政府负有监督和指导经营及管理工作的职责,会对村委的行为进行调查和督促。其次,村民还可以向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投诉,该部门有权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监管和处理,要求其责令村委履行职责,为村民进行土地确权。最后,村民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履行土地确权的义务,并赔偿因拖延或不确权给村民造成的损失。
二、出嫁女有权要回娘家的土地吗
出嫁女是否有权要回娘家的土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 如果出嫁女在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仍然享有成员资格,且在娘家的土地承包期内,一般有权要求继续承包娘家的土地。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只要户内有成员,就应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2. 但如果出嫁女已经在婆家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其在娘家的土地承包关系已经终止,如承包期届满等,那么可能无权再要回娘家的土地。
3.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定,有些地方可能对出嫁女的土地权益有特殊的照顾和规定。
总之,要综合考虑出嫁女的具体情况、当地的和政策等因素,来确定出嫁女是否有权要回娘家的土地。
三、转移后土地归谁所有
户口转移后土地的归属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来说,在农村,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然而,如果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此外,承包期内,妇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综上所述,户口转移后土地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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