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土地确权是从哪年为标准的
一、这次土地确权是从哪年为标准的
不同地区土地确权工作开展时间存在差异,并没有统一固定以某一年作为绝对标准。
一般来说,土地确权工作以稳定农户原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在相关和政策框架内推进。通常以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为重要依据和参考,二轮土地承包奠定了关系的基本格局。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对土地承包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包括土地的面积、位置、权属等信息。对于存在纠纷的土地,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处,之后再确定最终的权属。
若想确切了解某一特定地区土地确权的标准年份等具体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农业农村部门或相关土地管理机构,这些部门掌握本地区准确且详细的政策和执行情况。
二、土地确权纠纷找哪个部门,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土地确权纠纷一般可找以下部门解决:
一是当地的人民政府。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人民政府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事实情况,对土地权属作出认定和处理。
二是农村土地承包机构。若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面的确权纠纷,可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该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则,对纠纷进行仲裁裁决。
三是人民。若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土地确权,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在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处理土地确权纠纷要遵循有利于生产生活、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等原则,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土地管理秩序。
三、土地确权有争议应找哪个部门解决
土地确权有争议,可按不同情况找相应部门解决。
若是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此类主体可向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乡级政府提出申请,乡级政府会对争议进行调查、调解等处理工作;若乡级处理未解决问题,也可向县级以上政府申请,其会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土地权属作出明确认定。
若是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县级以上政府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历史使用情况、相关证据等,作出公正的处理决定。
此外,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避免因争议导致更复杂的问题和损失。
以上是关于这次土地确权是从哪年为标准的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