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谁名下算谁的地吗和二轮土地
一、土地确权谁名下算谁的地吗和二轮土地
土地确权登记在谁名下,通常在法律意义上就确认了其对相应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等权益,但并非绝对意味着就是其“个人的地”。
二轮土地承包是在一轮承包基础上进行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旨在稳定和完善关系。土地确权以二轮土地承包为重要依据。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到某一个人名下,实际上代表的是该家庭对这块土地的承包权益,而非单纯属于登记人个人。家庭内部成员对土地享有共同的权益,当涉及、收益分配等情况时,其他家庭成员也依法享有相应权利。
而且,在土地流转、等实际操作中,要综合考虑家庭人口变动、成员间约定等多种因素,并非简单依据确权登记名字来判定权益归属。总之,土地确权登记名字与土地权益归属存在紧密联系,但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和政策来准确界定。
二、父母去世后农村土地房屋怎么处理
父母去世后,农村土地房屋的处理需依据不同情况而定:
对于农村房屋,属于父母的合法遗产,子女等人有权继承。继承人可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向当地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明等,经审核后完成过户,从而取得房屋所有权。
关于农村土地,要区分土地类型。耕地、草地等承包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经营。父母去世后,若家庭还有其他成员,那么该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若家庭没有其他成员,承包地一般由村集体收回。而,其所有权归村集体,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房屋后,可基于“地随房走”原则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能对宅基地进行单独处分,如买卖、赠与等。不过,若子女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房屋因自然原因灭失后,村集体可能收回宅基地。
三、土地确权后没有宅基地的农民怎么办
土地确权后没有宅基地的农民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第一,申请分配。若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获得新的宅基地分配。需注意自身是否满足“一户一宅”及面积标准等要求。
第二,购买或流转。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若有成员愿意转让其多余的宅基地,经相关程序,符合条件的农民可以购买。也可通过合法流转方式,取得他人闲置宅基地的使用权。
第三,利用闲置资源。部分地区存在闲置的村办企业用地、废弃学校等集体建设用地,经合法审批,可转变为宅基地供无房农民使用。
第四,参与集中安置。一些地方会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或集中安置点规划,没有宅基地的农民可申请参与集中安置,获得居住房屋。
农民应积极关注当地宅基地政策动态,按规定流程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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