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有争议应找哪个部门解决
一、土地确权有争议应找哪个部门解决
土地确权有争议,可按不同情况找相应部门解决。
若是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此类主体可向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乡级政府提出申请,乡级政府会对争议进行调查、调解等处理工作;若乡级处理未解决问题,也可向县级以上政府申请,其会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土地权属作出明确认定。
若是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县级以上政府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历史使用情况、相关证据等,作出公正的处理决定。
此外,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避免因争议导致更复杂的问题和损失。
二、土地确权漏登怎么解决,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土地确权漏登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首先,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漏登土地的具体位置、面积、四至范围等信息,并附上能证明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据材料,如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
其次,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工作人员会实地勘查,走访相邻地块的权利人、村民委员会等,以确定漏登情况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再者,若经调查确属漏登,土地管理部门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补登。在补登过程中,会对补登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完成最终的补登确权手续,重新发放土地权利证书。
从法律规定来看,《》及相关法规明确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土地确权应遵循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登记信息准确完整。对于漏登情况,权利人有权利申请补登,相关部门有职责进行核实处理,以保障土地权利的合法有序登记,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与权利人的财产权益。
三、土地纠纷需要哪些证据,法律有哪些规定
土地纠纷中,常见的证据类型如下:
一是土地权属证明,如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使用证等,能够直接证明土地的归属和使用权益。
二是合同协议,包括土地、转让合同等,明确双方关于土地的权利义务约定。
三是相关文件,政府部门关于土地规划、审批等文件,可佐证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及相关情况。
四是证言,知晓土地历史使用情况、边界划分等事实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
五是视听资料,如现场照片、录像等,直观呈现土地现状、边界等问题。
关于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同时,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也对土地纠纷的处理程序、证据要求等作出规定,强调处理土地纠纷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公平公正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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