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有争议能重新再次确权吗
一、土地确权有争议能重新再次确权吗
土地确权有争议,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以重新确权。
若存在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由当事人双方自行沟通,寻求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可申请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
若在确权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形,比如未依法进行实地丈量、调查,错误认定土地权属来源等,利害关系人可依法申请重新确权。重新确权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及土地确权的公正性与准确性。
二、土地确权一户两宅怎么办
一户两宅在土地确权时,通常按以下情形处理:
第一,若两宅均合法取得。比如因继承房屋获得的多余,这种情况可对两宅进行确权登记。因为继承房屋属于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及相应。
第二,符合分户条件但未分户导致的一户两宅。若家庭成员已达分户标准却未分户,经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批准分户后,多余的宅基地可确权到新分户名下。
第三,通过合法买卖等途径取得的另一处宅基地。在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条件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对该宅基地进行确权。
第四,不合法的一户两宅。例如未经审批私自建造的第二处宅基地,一般不予确权。可能会面临拆除、没收等处理,具体以当地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处理方式。
总之,土地确权中一户两宅的处理,需综合考虑取得的合法性、是否符合分户条件等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遵循土地管理相关。
三、土地权属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土地权属发生纠纷,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土地权属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寻求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此方式高效且能维护和谐关系。
其次,调解处理。若协商不成,可申请由人民政府或相关调解机构介入调解。调解过程中,第三方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公平合理的调解方案,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解决纠纷。
再者,行政裁决。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政府会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作出行政裁决。
最后,司法途径。若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公正判决。在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过程中,各方应提供能证明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据,以便准确认定事实,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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