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件能否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意外事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但并非绝对。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在侵权责任的认定中,意外事件能否免除侵权人的责任,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
首先,如果意外事件完全超出了侵权人的预见能力和控制范围,且侵权人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那么有可能免除其赔偿责任。例如,突发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导致了损害的发生,且这种灾害是无法合理预见和避免的。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被认定为意外事件,侵权人也可能不能完全免除赔偿责任。比如,虽然事件本身是意外的,但侵权人在先前的行为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增加因素,或者在意外发生后没有采取合理的救助措施,那么仍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此外,法律对于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和责任承担有具体的规定。在某些特殊领域,如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等,即使是意外事件,也可能会基于法律的特殊规定或者公共政策的考量,要求侵权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总之,判断意外事件是否能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法律规定以及公平正义的原则进行综合判断。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充分权衡各方的利益和责任,以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发生的是意外事件,一般可以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侵权行为人一般承担的是法定过错责任,对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产生的损害不需要任何人承担责任,是“意外事件”就不应该认定为侵权(包括特殊侵权),因此首先要确定是侵权还是意外事件,两者不能并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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