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该怎样写有法律保护
离婚协议书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明确双方的意愿和约定,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要使其具有法律保护,需注意以下要点。
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对子女抚养问题要有明确约定,包括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探视权等。这对于保障子女的权益至关重要。
在财产分割方面,要详细列举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分配方式。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各类财产。确保公平合理,且不违反法律规定。
协议中还应明确债务的承担。分清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并约定各自应承担的份额。
格式上,离婚协议书应当具备标题、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正文(包含上述各项内容)、签名和日期等要素。
为了确保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最好在起草和签署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帮助当事人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离婚协议书需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经审查符合规定后,方能生效。生效后的离婚协议书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