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赔偿原则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完全赔偿原则在我国法律中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其旨在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补偿。
完全原则是民事赔偿的一项重要原则。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民法典》对于完全赔偿原则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体现。
首先,《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编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些规定体现了对于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的全面赔偿。
其次,对于财产损害的赔偿,《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这确保了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能够得到准确、合理的赔偿。
此外,在合同领域,如果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也遵循完全赔偿原则。违约方需要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在内的全部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完全赔偿原则的目的在于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充分的填补,恢复到损害没有发生时的状态。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律对于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充分保护,同时也对侵权人或违约人的行为起到了约束和警示作用。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完全赔偿的范围和数额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损害的性质、程度、受害人的过错等,以确保赔偿的公平与合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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