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到过期食品一般索赔标准
购买到过期食品,消费者可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主张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
当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相应的。
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还购买食品所支付的价款,这是最基本的赔偿要求。
消费者还可以主张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这里的价款十倍和损失三倍是择一适用的,以金额较高者为准。如果计算出来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则按照一千元计算。这一规定旨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避免出现赔偿金额过低的情况。
在具体操作中,消费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过期食品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先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相关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需要强调的是,商家有义务确保所售食品在保质期内,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如果商家明知食品过期仍进行销售,将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总之,消费者在遇到购买到过期食品的情况时,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法要求合理的赔偿。同时,这也有助于督促商家加强对食品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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