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减肥被判刑
90后,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却有不少人或为追求刺激、精神解脱,或因交友不慎而染上毒瘾。4月5日,人民审理了路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路某犯一年四个月,并处元。
路某是一个20岁的农村女孩,在柘城县城一家KTV上班,为了方便生活租了一套房子居住,其男朋友康某也在县城工作,经常到路某的出租房玩耍。后来康某竟然带着在其出租屋内吸食。自份以来,康某多次在路某的出租屋内吸食毒品,路某不仅不加以劝阻并且以减肥为借口自己也尝试吸毒,直到1日被民警抓获。
柘城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路某无视国家法律,提供场所多次容留其男朋友在其出租房内吸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路某一脸后悔,并表示服判。
【分析】
法官提醒,毒品对人体的损伤是不可逆转的,要不断提高对毒品的识别能力,养成一种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慎重交友,不要因为好奇与无知而误入歧途。在遇到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吸毒时,切莫感情用事,听之任之,而应理性对待,主动报警,及时援救陷入吸毒深渊的人,更不能以身试法,容留他人吸毒。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