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注意哪些事项
一、房屋出租注意哪些事项
出租房屋时,需注意以下几方面事项:
一是出租主体资格。确认自己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出租权,如持有或经产权人授权。若为共有房屋,需经其他共有人同意。
二是租户筛选。对租户身份进行核实,查看其件等有效证件,了解其职业、信誉等情况,尽量选择可靠租户,降低风险。
三是合同签订。明确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包括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维修责任、转租约定等关键条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确保具有法律效力。
四是房屋交付。交房时,对房屋及附属设施状况进行详细记录,最好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便于后续处理可能出现的纠纷。
五是租金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取租金,如遇拖欠,要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催缴。
六是定期检查。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关注房屋使用状况,确保租户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房屋出租折旧费怎么计算
房屋出租折旧费的计算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方法:
一是直线法。该方法较为简单常用。先确定房屋的原值,即购置或建造房屋时的实际成本,包括购房款、相费、装修费用等;再预估房屋的净残值,一般根据房屋的剩余使用价值、拆除清理费用等确定;然后确定房屋的预计使用年限,一般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计算公式为:年折旧费=(房屋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月折旧费=年折旧费÷12。
二是工作量法。适用于出租房屋使用程度与出租时间不成正比的情况。需先计算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如按出租房屋的使用次数等作为工作量指标。单位工作量折旧额=(房屋原值-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某期折旧费=该期实际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三是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加速折旧法。在房屋前期使用损耗较大时可采用。但该方法计算相对复杂,且在实际房屋出租折旧计算中较少单独使用。实际计算时,应根据房屋具体情况、市场行情等合理选择合适方法。
三、房屋出租怎么样
解除房屋出租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及方式:
一是协商解除。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提前终止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签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时间、租金结算、押金退还等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终止。
二是法定解除。当出现法定事由时,一方可依法解除合同。例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房屋;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致使租赁房屋受到损失;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等情况,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相反,若出租人未按约定提供租赁房屋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影响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也可解除合同。
三是约定解除。若中事先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当事人可依约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双方应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处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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