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家电维修谁负责
一、出租房屋家电维修谁负责
出租房屋家电维修责任的确定,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若中有明确约定,按照约定执行。比如合同写明由租客负责日常家电维修保养,那么在租赁期间家电出现非人为损坏外的故障,租客应承担维修责任;若约定由房东负责,则房东承担相应维修义务。
其次,若合同未作约定,一般遵循“谁使用、谁维护”原则。因租客正常使用导致家电损坏,租客有义务维修。例如电视正常播放中出现故障,租客应及时维修。但如果是家电本身老化、质量问题等非租客原因导致损坏,房东通常要承担维修责任。比如冰箱压缩机本身存在质量瑕疵而损坏,房东应负责维修。
另外,若家电损坏是因租客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不论合同有无约定,租客都要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总之,明确家电维修责任关键在于合同约定以及损坏原因判定。
二、租房子家电自然损坏谁来维修
租房子家电自然损坏的维修责任,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第一,若租赁合同有明确约定,应按照约定执行。比如合同中写明家电自然损坏由房东负责维修,那么房东就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若约定由租客承担,租客则需负责维修。
第二,若租赁合同没有相关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所以一般情况下家电自然损坏应由房东维修。因为房东作为出租房屋及附属家电的所有权人,有保障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责任。
第三,虽然家电自然损坏通常由房东维修,但租客也有一定义务。租客在发现家电损坏后,应及时通知房东,以便房东安排维修。若因租客未及时通知,导致损坏进一步扩大,租客可能需对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责任。
三、出租房屋期间电器坏了谁来修
出租房屋期间电器损坏的维修责任,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其一,若租赁合同有明确约定,依约定执行。比如合同中清晰写明,租赁期内电器因自然损耗出现故障,由房东负责维修;因租客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则由租客承担维修费用。只要约定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双方均应遵守。
其二,若合同无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器属于租赁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因正常使用导致自然损坏的,房东作为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者,负有维修义务,以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若是租客使用过程中存在过错,如违规操作导致电器损坏,那么租客应承担维修责任。若租客未及时通知房东维修,导致损失扩大,对于扩大部分损失,租客需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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