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户主死后房子归谁
一、公租房户主死后房子归谁
公租房户主死亡后,公租房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是若公租房户主生前与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了新的承租人,且经公房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同意,那么该共同居住人可成为新的承租人,继续承租该公租房。
二是若未协商确定新承租人,一般按照共同居住人的居住状况、情况等因素,由公房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从共同居住人中确定新的承租人。通常会优先考虑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时间较长、对房屋有实际需求且具备相应条件的共同居住人。
三是若没有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公房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有权收回该公租房,重新进行分配。因为公租房的产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承租人仅享有承租权,并非所有权,不能通过继承等方式将公租房直接由亲属占有。
二、公租房户主去世子女还能住吗
公租房户主去世后,子女能否继续居住需分情况看待。
若子女在本地无其他住房且与原户主在同一,并在原户主承租期间共同居住两年以上,通常可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居住。这是考虑到保障此类子女的基本居住需求,确保其不至于因户主去世而面临居住困境。
若子女不符合上述条件,比如在本地有其他自有住房,或户籍与原户主不在一处,又或者未与原户主共同居住满规定时长,那么一般不能继续居住。相关部门会按照公租房的管理规定,对房屋进行重新调配,以便将资源分配给更有需要的家庭。
各地公租房政策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应以当地公租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审核结果为准。子女若希望继续居住,应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由部门进行审核判定是否符合继续承租的条件。
三、公租房户主去世谁继续承租
公租房不属于承租人的私有财产,承租人去世后,并非由继承人直接继承承租权。通常按以下规则确定继续承租人:
首先,共同居住人优先。若有在该公租房内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家庭成员,在原承租人去世后,可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办理变更承租人手续,继续承租该公租房。
其次,若没有共同居住人,或者共同居住人不符合继续承租条件,其配偶、子女等亲属在本市无住房且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请公租房,经审核通过后,有可能获得该公租房的承租资格。
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各地有所差异,一般需向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审核、公示等环节,以确定最终的继续承租人。
以上是关于公租房户主死后房子归谁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