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维修责任和费用怎么承担的
一、出租房屋维修责任和费用怎么承担的
出租房屋维修责任和费用的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是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若中明确规定了维修责任和费用承担主体,那么双方应按约定履行。比如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日常小修,费用自理;出租人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维修等。
二是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责任。例如,承租人故意损坏房屋设施,那么维修费用就应由承租人承担。
三是对于正常使用下的损耗,一般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如房屋年久失修,门窗损坏等,这属于出租人应保障租赁物正常使用状态的责任范围。
四是紧急情况下,承租人可自行维修,但维修费用可向出租人追偿。比如发生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承租人先行维修以避免损失扩大,之后可要求出租人支付费用。总之,维修责任和费用承担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二、出租房住了一年灯坏了怎么负责修
在出租房居住一年后灯坏了,责任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看租赁合同约定。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灯具等设施的维修责任归属,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比如合同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日常维修保养,那么住客就需要自行修理或承担维修费用。
二是若合同没有约定,一般遵循“谁使用,谁负责小修;谁所有,谁负责大修”原则。灯坏这种情况通常属于小修范畴,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住客使用导致的损坏,如频繁开关致使灯泡损坏等,住客有责任进行维修或更换灯泡等小部件。
三是若灯坏是因为灯具本身质量问题或自然老化等非住客使用不当原因导致,且住客及时通知了房东,那么房东应当承担维修责任,包括更换灯具等。因为房东有义务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及设施。
三、出租房的家电坏了谁负担维修责任
出租房家电维修责任的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看租赁合同的约定。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家电维修责任由谁承担,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约定由租户负责日常家电的维修保养,那么在租赁期间家电出现故障,通常就由租户承担维修费用。
二是若合同没有约定,一般遵循法定原则。在租赁期间,家电等附属设施自然损耗导致的故障,通常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因为房东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比如,冰箱使用多年后压缩机自然损坏,这种情况应由房东负责维修。
三是若家电故障是由于租户的不当使用或故意损坏造成的,那么维修责任就由租户承担。比如,租户强行插拔电器导致电器损坏,此时租户应负责维修或赔偿房东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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