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承担租房子物业费
一、谁来承担租房子物业费
在租房情形下,物业费的承担主体通常需根据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来确定。具体如下:
一是若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物业费,那么承租人应按约定履行缴费义务。这是基于合同的约定,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所以此时物业费由承租人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
二是若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一般情况下,物业费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即出租人承担。因为物业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房屋及附属设施等,而出租人作为房屋的所有者,享有物业服务带来的利益,承担物业费是合理的。
三是如果双方对物业费承担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总之,明确租赁合同中关于物业费的约定至关重要,可避免后续纠纷。
二、物业费空房怎么办
对于空置房的物业费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一方面,若物业服务合同有明确约定,应按照合同执行。有些合同可能会约定空置房按一定比例(如70%、80%等)收取物业费,这体现了业主虽未实际居住,但物业仍提供了基本服务的事实。
另一方面,若合同没有约定,通常业主仍需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等提供的,不会因房屋空置而停止服务。例如,小区的安保、卫生清洁、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工作仍在持续进行,这些服务保障了小区的整体环境和秩序,也间接保障了空置房的安全和价值。
不过,部分地区的相关规定可能会支持业主在一定条件下少。业主若认为物业费收取不合理,可与物业协商,或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沟通,协商不成的,也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房子不住人不交物业费可以吗
不可以。即便房子不住人,业主也需要缴纳物业费。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其一,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如小区的安保、绿化养护、环境卫生清扫、公共设施的维护等。这些服务并非针对某一户业主,而是为了保障整个小区的正常运转和居住环境,不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都受益于这些服务。
其二,物业服务合同具有约定性。业主在购房时通常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了业主应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业主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
其三,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相关,业主不能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此,即使房子不住人,业主也应按时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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