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廉租房怎么办理
一、离婚后廉租房怎么办理
离婚后廉租房的办理需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一)如果离婚前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廉租房
1.资格审查方面。相关部门会重新对双方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查。若一方的收入或住房状况已不符合廉租房入住标准,可能需要调整居住安排。例如,若一方收入大幅提高已超出当地廉租房收入限定标准,这一方可能就不能再继续居住廉租房。
2.居住权协商。夫妻双方需要协商廉租房的居住权归属。如果协商一致,由符合条件的一方继续居住,要及时告知廉租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包括主体的变更等。
(二)如果是一方婚前申请的廉租房
1.若该方在离婚后依然符合廉租房入住的所有条件,其廉租房权益不受影响,可以继续正常居住使用。
2.但如果离婚后其经济收入、住房情况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廉租房条件,廉租房管理部门有权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如要求腾退廉租房等。
二、离婚后怎么开
开具离婚后无房证明的步骤如下:
(一)确定开具部门
通常无房证明需要到当地的中心或房管局开具。有些地方可能可以通过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开具。
(二)准备材料
1.明材料。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明材料。如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等,以证明自己目前的离婚状态。
(三)办理流程
1.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房管局的窗口,提出开具无房证明的申请。
2.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供的身份信息和离婚情况,在系统中查询房产登记信息。
3.如果查询结果显示名下无房产,就会开具无房证明。如果是线上申请,按照系统提示操作,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经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无房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在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办理之前可以拨打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房管局的咨询电话了解详细情况。
三、婚后首付买的房子归谁
婚后首付购买的房子归属情况较为复杂,需根据多种因素判定。
如果是用支付首付购买的房子,不管上登记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能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若首付是一方的支付,而后续的房贷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该房屋一般认定为首付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权益。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该房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若首付是一方父母出资,并且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屋可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后续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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