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怎样申请
一、怎样申请
2.街道办接收并初步审核;
3.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和复审;
4.若有足够房源,则按照实际困难程度选房。
《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承租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其程序为:
(一)申请人持最低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告,无异议的,予以登记;
(三)已登记者按照住房困难程度和登记顺序等条件,经综合平衡后轮候配租。
二、刚签的还没住是否能解除
签订合同时未入住仍可取消。
若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且未注明提前解约事项,承租方提早解约则视为违约,需负责相应违约责任。
租户欲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应尽早告知出租方,以便出租方寻找新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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