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过户给配偶如何办理
一、房屋产权过户给配偶如何办理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给配偶,通常有以下步骤:
一是准备材料。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证、书等相关证件。若涉及共有房产,还需提供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二是申请办理。夫妻双方共同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明确申请过户的相关信息,如房屋具体位置、面积等,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三是审核环节。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房屋产权情况、夫妻身份信息等是否真实、准确、合法。一般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
四是缴纳费用。根据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等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五是领取证书。经审核通过且缴纳费用后,按照通知时间,夫妻一方可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给配偶的手续。
二、房屋产权人过世怎么办理
房屋产权人过世后,需按以下步骤办理相关事宜:
一是确定继承人。若有,按遗嘱指定确定继承人;若无遗嘱,则按照顺序,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人之间应就继承份额等事项协商一致。
二是办理继承。继承人需携带身份证、簿、被继承人、等相关材料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人资格、继承份额等进行审查核实并出具公证书。
三是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经审核无误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到继承人名下。
需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办理前可向当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
三、房产权利性质划拨是什么意思
房产权利性质划拨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
具体来说,有以下要点:
一是取得方式。可以是缴纳一定补偿、安置费用后获得,比如在征收集体土地时,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合理补偿和安置后,将土地划拨给特定单位或个人用于特定建设;也可能是无偿取得,通常是用于一些公共利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像建设公立学校、医院等。
二是使用期限。与出让土地有明确使用年限不同,划拨土地一般没有使用期限限制,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和用途要求,可长期使用。
三是使用限制。划拨土地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能随意改变。若要改变用途或进行转让、出租等,通常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可能需要补缴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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