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人过户前死亡怎么办
一、房屋赠与人过户前死亡怎么办
若房屋赠与人在过户前死亡,需分情况处理:
一是赠与合同已公证。这种情况下,赠与合同具有不可撤销性,赠与人的继承人应配合受赠人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因为公证后的赠与合同对赠与人及其继承人都有拘束力,继承人不能随意撤销或不履行该合同义务,需按照合同约定协助办理过户,保障受赠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赠与合同未经公证。此时,赠与合同在赠与人死亡后是否继续履行,需看赠与人的继承人态度。若继承人同意继续履行赠与合同,可协助受赠人办理过户;若继承人不同意,则赠与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受赠人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不过,若受赠人已经为接受赠与做了合理准备,如对房屋进行装修筹备等,可要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适当补偿。总之,具体处理方式要依据赠与合同是否公证及继承人态度来确定。
二、赠与的房产能要回吗
赠与的房产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要回的,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在房产权利未转移前。赠与人在赠与房产的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要回房产。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二是在房产权利转移后。若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产。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要回房产。
总之,赠与的房产能否要回需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断。
三、房屋赠与和公证手续怎样办理
房屋赠与及公证手续的办理,主要有以下流程:
### 房屋赠与手续
- 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与受赠人需就房屋赠与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赠与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位置、面积等)以及赠与的相关约定。
- 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双方携带明、赠与合同、明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至受赠人名下。
### 房屋赠与公证手续
- 准备材料:赠与人与受赠人需准备身份证、簿、房屋产权证明、赠与合同等相关材料。
- 提出申请:双方共同前往当地的公证机构,向公证员提出房屋赠与公证申请,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 公证审查与出证:公证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双方相关情况,核实赠与行为是否真实、合法。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机构将出具公证书。
需注意,办理房屋赠与及公证手续,各地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要求可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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