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逾期不缴纳社保的处理办法
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是企业的法定义务,部分企业因经营问题或主观故意,存在逾期不缴纳社保的情况。面对公司“欠缴社保”的行为,员工该如何应对?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明确社保缴纳的法律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费用。逾期不缴或少缴社保,企业需承担滞纳金、罚款等法律责任,甚至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员工需清晰认知:社保权益不可妥协,企业无权以任何理由推脱。
员工维权的具体步骤
自查社保缴纳记录
登录当地社保官网或前往社保局查询缴费明细,确认企业是否存在漏缴、断缴情况,若发现异常,保留截图或打印记录作为证据。与企业沟通协商
优先通过书面形式(如邮件、函件)向公司提出补缴要求,明确法律依据和诉求,部分企业可能因疏忽或短期资金问题未缴纳,协商解决效率更高。向社保部门投诉举报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社保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提交投诉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等)。社保部门有权责令企业限期补缴,并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社会保险法》第86条)。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
对于拒不履行的企业,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及赔偿损失;对仲裁结果不满的,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社保补缴不受1年仲裁时效限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
企业逾期不缴的严重后果
- 行政处罚:社保部门可对企业处欠缴金额1~3倍罚款。
- 信用受损:企业将被公示为失信单位,影响贷款、招投标等商业活动。
- 员工离职索赔:员工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建议参考
- 员工发现社保异常时,务必保留工资条、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
- 若企业以“现金补贴”代替社保缴纳,需警惕此类行为违法,应及时举报。
- 维权过程中可寻求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或专业律师协助,降低沟通成本。
相关法条
-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86条:用人单位需按时登记并缴纳社保,逾期将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员工可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7条:社保部门有权责令企业限期补缴并承担法律责任。
小编总结
社保是劳动者养老、医疗、失业保障的“安全网”,企业逾期不缴社保不仅侵害员工权益,更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作为员工,需主动核查缴费记录,理性沟通与依法维权并重;作为企业,则应合规经营,避免因小失大。权益受损时,沉默不是选择,行动才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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