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赠与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一、安置房赠与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安置房赠与过户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契税:一般按照房屋评估价的 3%缴纳。若受赠方为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下的,减按 1%征收;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1.5%征收。
2. 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 0.05%缴纳。
3. 个人所得税:如果受赠方是亲属关系,且房屋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需按照房屋评估价的 20%缴纳。
4. 登记费:每件 80 元。此外,还可能涉及公证费等其他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当地规定和实际情况而定。
总体而言,安置房赠与过户的费用相对较高,受多种因素影响,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建议咨询当地中心或相关部门,以准确了解所需费用及办理流程。
二、安置补助费有孩子可以领吗
安置补助费是否可以由有孩子的人领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孩子是因征地等原因导致需要安置的对象,且符合当地安置补助费的领取条件,那么孩子是可以领取安置补助费的。例如,在一些地方规定中,被安置的农业人口包括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其子女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视为被安置人口而领取安置补助费。但如果孩子不符合当地规定的被安置人口范围,就不能领取安置补助费。总之,要依据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来确定有孩子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领取安置补助费。
三、父母的安置房算夫妻共同的吗
一般情况下,父母的安置房是否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 如果该安置房是在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且明确表示是给夫妻双方的,那么该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体现了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意愿,且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2. 若安置房是在婚前由父母购买,且登记在父母名下,那么该安置房属于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婚后夫妻共同居住,也不能改变其产权归属。
3. 倘若安置房是在婚前由父母购买,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一般也视为父母对该方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有证据证明父母的真实意图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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