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过户
一、老人过世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过户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在老人过世后的过户流程如下:
首先,确定的继承情况。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只有使用权。但宅基地上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依法继承。若老人有遗嘱,按遗嘱确定继承人;无遗嘱则按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其次,准备相关过户材料,一般包括:继承人身份证明;原宅基地及房屋权属证明;被继承人;遗嘱(如有)或法定继承证明等。
然后,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或相关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会进行受理。
最后,登记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如实地查看、调查核实宅基地及房屋情况等。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发放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整个过程需注意遵循当地具体规定,确保手续合法合规办理。
二、老人过世名下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
老人过世后,名下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以下方式:
一是。若老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明房产由子女继承,子女可持遗嘱、老人死亡证明、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需由老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
二是法定继承。若老人未留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父母)共同继承房产。一般需先到处办理公证,确定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再由相关人员持公证书、死亡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若继承人之间对继承份额等无争议,也可通过调解或诉讼,由法院出具调解书或判决书,凭此办理过户。
办理房产过户需按规定提交材料,确保手续完备、合法。
三、老人过世名下的公产房如何过户
公产房的产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只有承租权,并非所有权,所以严格意义上不存在“过户”的说法,而是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
办理老人过世后公产房承租人变更,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确定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通常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的共同居住人有优先承租权;若没有共同居住人,其配偶、子女等亲属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申请。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一般需提交原承租人死亡证明、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共同居住人或其他亲属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等。
最后,前往房屋所属的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及材料后,会进行审核,核实情况属实且符合规定的,将予以办理承租人变更,重新签订。
不同地区公房管理政策存在差异,办理前建议向当地公房管理部门详细咨询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手续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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