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安置房过户费谁出
一、二手安置房过户费谁出
一般情况下,二手安置房的过户费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部分。通常卖方需承担增值税、等税费,买方需承担契税、等税费。
然而,在实际交易中,双方可根据协商结果来决定由哪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过户费用。如果在中未明确约定过户费的承担方,通常按照法律规定,卖方应承担主要的税费,买方承担契税等部分税费。但这也并非绝对,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以避免在过户过程中因费用承担问题产生纠纷。总之,过户费的承担方应在交易前明确约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安置房几年还没动工算违约吗
一般来说,若安置房约定了动工时间,几年后仍未动工通常算违约。通常在购房合同等相关协议中会明确约定安置房的动工期限等条款。如果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时间动工,就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延期动工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等。当然,具体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具体条款以及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若合同中对动工时间的约定不明确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可能需要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安置房征收有补偿吗
安置房征收通常是有补偿的。
1. 产权置换补偿:这是常见的补偿方式之一,即按照被征收安置房的面积和价值,以等面积或相近面积的新建房屋进行产权调换,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权益。
2. 货币补偿:根据被征收安置房的市场评估价值,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货币金额,由其自行选择购买其他住房或用于其他用途。
3. 其他补偿:除了上述主要补偿方式外,还可能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相关补偿。搬迁费用于补偿被征收人因搬迁所产生的费用;临时安置费用于保障被征收人在安置期间的临时居住需求;停产停业损失则针对因征收导致经营性用房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进行补偿。
总之,安置房征收会根据相关和政策,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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