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出售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一、安置房出售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安置房出售过户需缴纳多种费用。1. 契税:一般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通常在 1%-3%之间,具体比例根据当地政策而定。2. 印花税:按房屋成交价格的 0.05%缴纳。3. 个人所得税:若房屋持有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可免征;否则,需按照差价的 20%或房屋成交价格的 1%缴纳。4. 土地出让金:如果安置房原本是划拨土地,在出售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其金额一般根据当地规定的标准计算。5. 交易手续费: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按照房屋面积等标准计算。此外,可能还会有一些登记费等小额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和缴纳方式需根据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
二、安置房不肯配合办怎么处理
如果安置房的产权人不肯配合,可采取以下措施:
1. 沟通协商: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其不愿配合的原因,看是否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明确告知对方办理房产证的重要性以及不配合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等。
2. 书面催告:向对方发送书面催告函,明确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办理房产证,并告知逾期不配合的法律责任。催告函应留存证据,以备后续使用。
3. 调解:可以寻求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的调解,如社区居委会、房屋管理部门等,让他们介入调解双方的矛盾,促使对方配合办理房产证。
4. 法律途径: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向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配合办理房产证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付款凭证等。
三、安置房交房时要交哪些费用
安置房交房时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 契税: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 1%-3%,具体税率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2. 公共:用于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缴纳标准各地有所差异,通常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一额。
3. 物业管理费:从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收费标准根据物业的规定和房屋面积等因素确定。
4. 周转金:用于预存交房后一段时间内的水电费,待实际使用后进行结算。
5. 其他费用:如房屋测绘费、不动产权登记费等,这些费用的金额通常较为固定。
在交房时,购房者应仔细核对各项费用的缴纳标准和依据,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如有疑问,可及时向相关部门或开发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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