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拆迁安置房过户费谁出
一、买卖拆迁安置房过户费谁出
买卖拆迁安置房的过户费一般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部分。通常情况下,主要的过户费用包括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1.契税:一般由买方承担,税率根据房屋面积等因素而定。
2.印花税:买卖双方均需缴纳,通常按房屋成交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
3.个人所得税:如果卖方符合一定条件(如满五年且唯一住房等),可能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卖方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承担。
然而,在实际交易中,双方可以根据协商结果来决定由谁承担全部或部分过户费用。如果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可能会引发纠纷,建议在交易前明确过户费的承担方,以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
二、买卖怎么办
买卖安置房通常需要以下步骤:
1.签订:买卖双方需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缴纳相费:根据当地政策,缴纳相应的契税、印花税等税费。这些税费的具体标准和缴纳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
3.办理过户手续:携带买卖合同、、本等相关材料,到当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规定,将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4.等待发证:经过审核和办理手续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颁发房产证。一般情况下,从提交申请到拿到房产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间可咨询当地登记中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办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当地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同时,要确保买卖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避免后续出现纠纷。
三、买卖安置房需要吗
买卖安置房是否需要公证,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安置房买卖并非法律强制要求公证。若买卖双方自愿选择公证,公证可以对交易行为进行见证和确认,增强交易的合法性和公信力,减少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比如在一些地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要求提供公证文书,此时公证就具有必要性。
然而,如果买卖双方对交易条款等内容协商一致且明确,没有潜在的争议风险,不进行公证也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但如果日后发生纠纷,缺乏公证文书可能会给举证等带来一定困难。
总之,是否公证可由买卖双方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来决定。若对公证事宜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公证机构或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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