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没了房产还能过户他名下吗
一、人没了房产还能过户他名下吗
人去世后,房产不能再过户到其名下。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人去世后,民事权利能力消灭,无法再作为权利主体承受房产过户。
若要处理去世者名下房产,一般按以下步骤:首先,查看是否有遗嘱。如有遗嘱,按遗嘱内容执行房产分配,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其次,若没有遗嘱,则按顺序进行。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各继承人协商一致后,携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进行继承权公证或通过诉讼确定继承权,之后凭公证书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总之,人去世后不能过户到其名下,而是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依法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二、让婆婆把房产过户给老公过分吗
判断让婆婆把房产过户给老公是否过分,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从法律角度,婆婆对自己的房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她有权决定是否过户。若婆婆自愿将房产过户给老公,这是其行使权利的体现,不存在过分与否的问题。
从情理方面,若家庭经济状况稳定,婆婆与老公关系和睦,且过户房产有利于家庭财富传承、保障家庭成员居住权益等,那么提出这样的要求可能并非不合理。比如老公长期承担照顾婆婆的主要责任,婆婆为表示认可与关爱选择过户。
然而,若家庭情况复杂,如婆婆还有其他子女,过户可能引发家庭矛盾;或者婆婆自身经济状况不稳定,房产是其重要生活保障,此时提出过户要求,可能会被认为不合理甚至过分。总之,不能简单判定让婆婆把房产过户给老公过分,要结合具体家庭状况、各方意愿及是否可能引发不良后果等因素全面分析。
三、确权等于过户吗
确权不等于过户,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一是概念不同。确权是指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而过户是指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常见于房屋、车辆等财产的所有权转移。
二是目的不同。确权主要是为了明确权利归属,解决权利不清、归属不明等问题,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在一些农村土地纠纷中,通过确权来确定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归属。而过户的目的在于实现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使新的权利人获得相应财产的所有权。比如房屋买卖中,买方支付价款后,通过过户取得房屋所有权。
三是程序不同。确权通常涉及调查、审核、公示等一系列复杂程序,以确保权利认定准确。过户则侧重于交易双方按照规定提交材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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