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公证赠与后没过户怎么办
一、房子公证赠与后没过户怎么办
房子公证赠与后没过户,需按以下不同情况处理:
第一,从赠与人角度,如果赠与人反悔不想继续履行赠与,在房产权利转移前,一般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若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第二,从受赠人角度,受赠人可要求赠与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若赠与人拒绝,受赠人可向提起诉讼,凭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过户。同时需注意,公证赠与合同具有较强法律效力,受赠人权利受法律保护。在办理过户前,受赠人虽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基于赠与合同享有要求赠与人履行的债权请求权。总之,公证赠与后未过户,双方应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房产过户老人可以不去吗
房产过户时老人能否不去,需分不同情况判断。
若是通过买卖方式过户,通常要求老人亲自到场。因为买卖过户涉及签订、确认交易条款等重要环节,老人作为交易一方,需当面表达真实意愿、签字确认相关文件,以保障交易的合法性与真实性。若老人确实无法到场,可办理授权委托公证,指定受托人代理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受托人携带公证书及相关材料代替老人完成过户流程。
若是以赠与方式过户,同理,老人原则上应亲自到场。赠与房产需明确表达赠与意愿,办理相关手续。若老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也可通过办理公证委托的形式,让受托人代为处理。
在继承房产过户的情况下,如果老人是被继承人且已去世,自然无需到场,由继承人按法定程序办理继承过户;若老人是继承人,办理过户时通常也需到场,表明接受继承及对房产处置的意向,无法到场时同样可进行委托公证。
三、老人意外离世房子怎么过户
老人意外离世后,房子过户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确定房屋是否为老人个人单独所有。若为,需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确定属于老人的份额。
其次,明确老人有无留下。若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需携带遗嘱、本人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机构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出具公证书。继承人凭公证书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若老人没有留下遗嘱,则按处理。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所有法定继承人需共同到公证处办理法定继承公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资料。经公证后,由所有继承人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房屋过户。部分继承人若放弃继承,需签署放弃继承声明,并办理公证。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无误后,将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重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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