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公共配套设施的房产证能否过户给子女
一、民法典公共配套设施的房产证能否过户给子女
一般情况下,民法典规定的公共配套设施的房产证通常不能直接过户给子女。公共配套设施是为了满足小区或特定区域内居民的共同使用需求而建设的,其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并非个人所有。
从法律角度来看,个人对公共配套设施不享有独立的产权,不能将其单独过户给子女。如果试图进行这样的过户操作,可能会面临法律上的障碍和争议。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会有例外。比如,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登记等手续,有可能对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性质或产权归属进行调整,从而使得将其给子女在法律上具有可行性。但这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和程序,且通常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备案。
总之,一般情况下公共配套设施的房产证不能过户给子女,但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合法程序可能会有例外。
二、房子卖了没过户现在有补偿吗
一般情况下,房子卖了但未过户,在拆迁时仍可能有补偿。虽然未办理过户手续,但房屋的实际占有、使用等权益通常已转移给买方。在过程中,拆迁补偿款往往会支付给房屋的实际权利人。
如果卖方与买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且买方已支付了相应价款,那么买方在拆迁补偿中享有相应的权益。但同时,卖方也可能基于其对房屋的原始权益主张一定的权利,比如在补偿款分配等方面可能存在争议。
然而,如果卖方在未过户的情况下又与其他人就同一房屋签订了,或者存在其他导致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情况,那么在拆迁补偿的处理上可能会更加复杂,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事实和证据来确定各方的权益。总之,未过户的房屋在拆迁时是否有补偿以及如何分配补偿款,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三、房屋买卖没过户产权归谁所有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未过户时,产权仍归卖方所有。房屋买卖以办理过户登记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未办理过户登记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尽管双方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在未完成过户手续之前,卖方仍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然而,买方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享有请求卖方办理过户登记的债权请求权。如果卖方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卖方履行过户义务。但在诉讼过程中,买方需要承担证明合同有效的举证责任等。总之,未过户时产权通常归卖方,但买方享有相应的合同权利,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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