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子过户给外地人需要什么条件
一、北京房子过户给外地人需要什么条件
在北京,房子过户给外地人,需满足一定条件,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赠与过户:
一般情况下,近亲属之间的赠与不受限购政策限制。近亲属通常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办理赠与过户时,需提供双方明、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并按规定缴纳相费。
继承过户:
若房屋因继承发生过户,继承人不受购房资质限制。但需提供被继承人、(如有)、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明等材料,经公证或裁判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买卖过户:
外地人在北京购房需符合限购政策。即在京连续缴纳或满5年(含)以上,且在京无住房。同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已婚者)、社保或证明、等材料,方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二、父亲名下的房子过户给儿子需要手续费吗
父亲名下的房子过户给儿子,通常是需要手续费的,且根据不同的过户方式,费用有所不同:
一是赠与过户。需缴纳的费用包括,一般为房屋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按房屋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还有可能涉及公证费,若办理赠与公证则需按规定支付。
二是买卖过户。这种方式主要涉及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及儿子是否为等情况,税率有所不同;,若房屋满足一定年限条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的也可免征。此外,还有一些交易手续费等。
三是继承过户。若父亲去世,儿子通过继承方式取得房屋,主要涉及公证费、评估费等,在办理过户登记时还会有一些登记费用。不过,继承过户只有在父亲去世后才能办理。
总之,父亲名下房子过户给儿子会产生手续费,具体费用需根据实际选择的过户方式及房屋具体情况来确定。
三、房子卖了没过户现在动迁了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
一是看的效力。若合同有效,尽管未办理过户手续,但买卖双方的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此时,动迁利益应归属于房屋的实际买受人。因为买受人已通过合法有效的合同取得了房屋的相关权益,只是欠缺过户登记这一形式要件。
二是涉及到动迁部门的认定。买受人应及时向动迁部门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是房屋的实际权利人,要求动迁部门将其认定为被人,从而享受相应的动迁补偿安置待遇。
三是若原房主在动迁过程中主张权利并获取了动迁利益,买受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原房主主张返还动迁利益。如果协商不成,买受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原房主交付动迁所得利益。总之,要积极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自身应得的动迁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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