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不公证可以过户吗
一、房屋赠与不公证可以过户吗
房屋赠与不公证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过户的。
一般来说,办理房屋赠与过户,公证并非法定必经程序。根据相关规定,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书面后,若赠与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法定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就可以依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具体办理时,通常需要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赠与合同等相关材料。房产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只要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就会予以办理过户登记。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的房产管理部门可能出于管理需要或风险防控等考虑,要求提供赠与公证文书才办理过户。但从法律层面来讲,这种要求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不公证也可能办理过户,但公证后的赠与合同在证据效力等方面可能更强,能够更好地保障赠与双方的权益,减少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二、赠与的房子还能出售吗
赠与的房子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出售的。
其一,若赠与的房子已经完成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受赠人依法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受赠人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处分,包括出售。但需注意,如果赠与合同中对受赠人处置房屋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了一定期限内不得出售等限制条件,受赠人则需遵守该约定,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其二,若赠与的房子虽已交付但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仍属于赠与人,受赠人不能出售该房屋。只有在赠与人配合完成过户登记,受赠人取得所有权后,才具备出售的资格。
另外,在出售赠与所得房屋时,还可能涉及到等税务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一般应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父母赠与可以要求返还吗
父母赠与后,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以要求返还,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且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可以撤销赠与,要求返还财产。比如,父母赠与子女一套房产,若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父母可以撤销赠与。
二是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对赠与人有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此时,赠与人享有法定撤销权,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三是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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