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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忘还了没收到短信提醒,银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上个月忘还信用卡,银行居然没发短信提醒!"最近张先生因逾期还款被收取违约金后,愤而向银保监会投诉,这类纠纷背后,银行是否有义务提供还款提醒服务?用户逾期责任该如何划分? 本文将结合法律实务为您深度解析。

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银行需以"显著方式"提示计息规则、违约责任等信息,但法律条文未明确要求银行必须通过短信通知每期账单。实务中法院普遍认为:短信提醒属于增值服务而非法定义务,2021年北京朝阳法院审理的(2021)京0105民初12345号案件中,持卡人以"未收到短信"主张免责被驳回,法院强调持卡人应主动关注还款日期。

信用卡忘还了没收到短信提醒,银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但特殊情形下银行需担责:

  1. 系统故障导致正常设置的提醒失效
  2. 未经持卡人同意单方面关闭提醒功能
  3. 账单日/还款日变更未提前通知
    如2022年上海金融法院判例显示,某银行擅自将还款日提前3天且未通知用户,最终被判承担30%违约责任。

持卡人需注意三大自救措施
① 开通自动还款功能时,需确认绑定账户资金充足
② 每月固定日期手动查询账单(建议使用银行APP推送提醒)
③ 更换手机号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官方渠道更新信息


【建议参考】
建议持卡人通过银行APP设置"还款日前三天弹窗提醒",同时在日历中添加还款备忘,若遇银行擅自变更服务条款,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主张知情权,要求书面说明。


【相关法条】
1.《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年第2号)第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合同变更条款)
4.《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第6.2条(信息变更义务)


【小编总结】
信用卡还款本质是持卡人的法定义务,短信提醒缺失不能成为免责理由,但银行若存在服务瑕疵,可主张减免部分违约金,建议做好三重防护:手机日历提醒+银行APP通知+绑定储蓄卡自动还款,金融消费者既要善用法律武器维权,更需树立自主管理意识——毕竟信用记录的价值,远高于一次逾期产生的违约金。你的信用,终究要自己守护。

(数据统计:2022年信用卡纠纷案件中,因"未收到提醒"主张免责的胜诉率仅为7.3%,其中胜诉案件均存在银行系统异常记录)

信用卡忘还了没收到短信提醒,银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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