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房主死亡房产证怎么过户
一、卖房房主死亡房产证怎么过户
在卖房房主死亡的情况下,过户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其一,确定继承人。若房主留有遗嘱,按照遗嘱确定继承人;若没有遗嘱,则按照顺序确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继承人需提供能证明其身份及与被继承人关系的相关材料,如、簿、亲属关系证明等。
其二,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需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机构会对相关材料及继承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继承人的资格和继承份额,并出具公证书。
其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通过后,会将房产登记到继承人名下。若有多个继承人且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放弃继承的继承人需签署放弃继承声明书并进行公证。
完成上述步骤后,房产即可完成过户。
二、房屋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和材料
房屋过户所需资料和材料因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买卖过户
-卖方: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已婚者)、房产证、土地证、。若房产为共有财产,还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买方:准备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地可能还需提供或证明)、证(已婚者)、房屋买卖合同。
###赠与过户
-赠与人: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者)、房产证、土地证、赠与公证书。
-受赠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者)、赠与公证书。
###继承过户
-继承人: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者)、被继承人、房产证、土地证、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判决书。
此外,还可能需根据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房屋测绘报告等。在办理房屋过户前,建议提前向当地房产登记部门咨询确认具体所需材料,以确保过户手续顺利进行。
三、房屋过户委托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房屋过户委托公证,通常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若委托人是境外人士,还需提交等相关身份证明,并经过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涉及房屋的相关资料不可或缺,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这是证明房屋权属的关键凭证;若房屋有共有情况,还需提供共有权证。
委托公证书文本也是必要的,文本中应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以及委托期限等具体内容,该文本一般可在公证机构领取或自行起草后经公证机构审核。
此外,若委托人已婚,通常还需提供结婚证,因为婚姻关系可能影响房屋的产权归属及处置。部分公证机构可能还要求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明确受委托方信息。
准备好上述资料后,委托人需亲自前往公证机构,在公证员的面前签署委托公证书,完成公证程序。
以上是关于卖房房主死亡房产证怎么过户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合飞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