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户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一、离婚过户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过户房子,需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办理不同手续:
若为协议离婚:
1. 准备材料。包括书(明确房产归属)、、双方、等。
2. 申请办理。双方需共同到房产所在地的中心提出过户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3. 审核与缴费。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根据规定缴纳相费,一般包括等(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4. 领取新证。完成缴费后,等待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新的房产证。
若为诉讼离婚:
1. 准备材料。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等。
2. 申请过户。可由权利人一方持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3. 审核与发证。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缴纳必要费用,即可领取新的房产证。
总之,办理过户,应确保材料齐全、程序合规,以顺利完成。
二、离婚后卖房钱打给谁
离婚后卖房钱的归属问题,需根据房屋的产权情况来确定:
一是若房屋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房产,离婚后出售该房屋,所得款项应归该方个人所有,自然就打给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是若房屋是,在离婚时已对房屋进行了分割,确定了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方出售房屋后,卖房钱应打给该方。但如果离婚时对房屋未作分割,离婚后卖房的,卖房所得款项一般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按照均等原则分配,具体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相应款项会按照判决结果分别打给双方。
三、房子离婚怎么分
贷款房屋在离婚时的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一是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房屋一般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相关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可通过计算共同还贷金额、房屋增值情况等确定。
二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房。无论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该房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房屋归属,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的住房需求、经济状况等因素。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承担剩余贷款,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可参考房屋市场价值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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