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出卖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中出卖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中,若出卖方不配合过户,可采取以下措施:
其一,协商解决。尝试与卖方沟通,了解其不配合的原因,以平和理性的方式协商,争取让卖方主动配合完成过户手续。若因某些客观问题导致暂时无法过户,可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过户时间。
其二,若协商不成,可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卖方违约责任。通常会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若卖方无故不配合过户,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以此督促卖方履行过户义务。
其三,若卖方仍拒不配合,买方可以向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卖方履行合同义务,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法院作出判决后,若卖方仍不执行,买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卖方配合完成过户登记,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房屋买卖后没过户还可以反悔吗
房屋买卖公证后没过户,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反悔。具体分析如下:
从合同效力角度看,房屋买卖合同经公证后,其法律效力得到进一步确认。公证意味着该合同在形式和内容上都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此时,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从履行义务角度讲,卖方的主要义务是协助买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交付房屋,买方则需按约定支付房款等。若一方想要反悔,属于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例如,若卖方反悔,可能需向买方返还已付房款,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还需赔偿损失。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事由,反悔一方可依法向法院或机构申请撤销合同。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法定事由。
三、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儿子还能要回来吗
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后,是否能要回来需分情况讨论:
一是若房产过户是基于赠与行为。在房产权利转移前,老人可随时撤销赠与要回房子;若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撤销,但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时可以,例如儿子严重侵害老人或者老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老人有义务而不履行等,老人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回房子。
二是若房产过户是以买卖等其他形式进行,且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交易合法有效,在不存在合同可撤销、无效等法定情形时,老人通常不能要回房子。若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形,老人可在法定期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从而要回房子。
总之,老人能否要回已过户给儿子的房子,需根据具体的过户原因及相关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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