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资料
一、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资料
你想要办下房子过户这件事儿,差不多得准备好以下这些材料哦:
1. 有个叫做“过户登记申请书”的东西要提交给相关部门;
2. 然后是申请人的件啦、本之类的证件;
3. 关于那所房子,你得有房管局给你发的那张“房屋所有权证”;
4. 还有就是了,这个也不能少;
5. 如果你是因为买卖房子才去办理过户手续的话,那么还得提供一份“”作为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6. 当然啦,具体还要看你的实际情况,可能还会需要其他一些材料。
根据咱们国家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你或者你的代理人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后,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把申请登记事项记录到不动产登记簿上之前,都可以撤销这次登记申请啊!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二、房产过户需要复印哪些复印件材料
当你想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通常你得准备好以下这些资料哦:首先就是过户登记申请书了,这个是必须滴;然后呢,你还得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这类的资料;再有就是房屋的产权证明,这个很重要哈;还有就是证啦,虽然可能用不到但是也不能忽视;最后呢,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比如说房屋买卖合同这样的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也是必不可少的。
根据咱们国家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如果你觉得不合适或者不想办了,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把你的申请登记事项记到不动产登记簿之前,都是可以撤销登记申请的哟~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三、房产过户需要交什么材料
首先呢,你得准备好下面这些东西才能顺利办好喔!卖给别人要带的材料如下:
1. 的原件和复印件啦;
2. 身份证也要复印哦;
3. 子时候的别忘了;
4. 户口本也不能少;
5. 如果已经了,那就把带上吧;
6. 如果有其他共同拥有人,他们也得签字同意卖房子。
而买家这边呢,需要准备的就是:
1.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户口本也是必备的;
3. 如果不是本地户口,还得有或者流动人口。
接下来说说过户的流程吧:
1. 先签个(也可以换成互换合同或者);
2. 如果钱不够,得先申请,做完评估后跟银行签贷款合同,等银行批款;
3. 最后大家一起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就搞定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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