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过户多长时间可以办完
一、房产权过户多长时间可以办完
1、最长三十天可以办完。
2、法律依据:《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卖方必要的质料:卖方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是是已婚的话必要完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要是夫妻中有一人无法到达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再去公平局,本及复印件一份。
4、买方必要的质料:买方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买方户口本及复印件,要是是只身的话,必要去市民政处开只身证明。
5、房地产权利证书;
6、有关当地行政机构决定书,房地产交易条约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按划定需公证,或经公证房地产承继证明文件,应该提交公证房地产交易条约书,或房地产互换协议书,或房地产支解协议书;
7、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8、人民强迫性转移的应提交见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帮忙实行关照书;
9、非法人企业、构造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分同意转移的答应文件;
10、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地皮,应提交主管部分的答应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1、以、拍卖、挂牌方法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销售确认书、地皮利用权转让条约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2、属于福利性的应提交相干主管部分的批复;
13、赔偿的应提交拆迁赔偿协议书;
14、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5、收购或归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分的答应文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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