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工资的意思是什么呢(结算工资计入什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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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结算是什么意思?1、工资结算是什么意思?
工资结算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当地规定或惯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口头协议,完成一定的工作量;
为了结算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的劳动成果,我国法律规定工资报酬必须在货币。
《劳动法》第50条
工资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
2、基本工资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工资中的基本工资一般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决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7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劳动者本人的最低生活费和平均抚养人数;
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劳动生产率;
就业状况;
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
3、员工离职工资如何结算?
员工办理完正常离职、调动手续,且辞职当月未违反相关纪律的,当月工资按实际出勤100%计算,记入个人工资账户发工资的那天。
因劳动者未办理辞职手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要求赔偿,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协议办理工作交接,但不得拖欠工资。员工。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50条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协议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工作交接完成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将终止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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