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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死后还能领几个月工资(老人死了还能领工资吗)

合飞律师3个月前 (01-13)金融债务4

老人去世后无法领取工资。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是分开的。通常情况下,老人去世后是无法领取养老金的。当事人死亡后的次月,社保停止发放养老金,社保向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第17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伤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2.下班后可以发工资吗?

劳动者自愿离职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主动退出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领取生育津贴后还能领取工资吗?

如果您领取生育津贴,则无法领取工资。生育津贴是社会保险向女性职工因生育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提供的补偿。俗称“产假工资”。因此,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不再支付工资。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假。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适应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得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补助。所需资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分娩医疗费用包括下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

通过上面文章的内容,大家对于老人去世后是否还能领取工资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您多了解这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以便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需要了解的,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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