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管理规定(渔业船舶检验流程)
近年来,海水污染日益严重,导致许多灾害的出现。这是人类对海域的破坏造成的。因此,我国对生态环境进行严格管理,减少人为因素破坏环境的发生。那么开封渔船水产品检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小编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一、开封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制造、改造、购买、进口从事渔业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经船检部门检验后方可下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运行检验和临时检验。
第九条制造或者改造的渔船与航行、作业、人身财产安全和防止环境污染有关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可以使用检查。
二、开封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办理流程
受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依法受理或者驳回申请;申请人携带填好的《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到船籍港渔船检验处或网上提交申请;
复审:渔船检验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决定: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检验合格的渔业船舶颁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检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保护海洋环境已经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个人都需要培养自己的环保意识。开封市渔船、水产品报检材料提交后,机构将在审核后20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颁发渔船检验证书。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咨询我们。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