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债没还完(钱没还完人死了)
如果一个人去世,留下大量未清债务,继承人还能继承遗产吗?如何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手头的一个案例,虽然上面的情况还没有发生,但是如果以后发生了,怎么解决呢?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问题。如果你死后没有还清债务,你的继承人还能继承遗产吗?法律没有规定被继承人有未清偿债务的,遗产不能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按照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不适用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并由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金额。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不承担死者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非常明确。继承人想要继承遗产,必须先清偿债务;如果您放弃继承权,则无需偿还债务。
那么另一个问题就出现了。如果所有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那么这个继承权不就变成无主了吗?
继承不会变得无主。《民法典》第114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应立即选举遗产管理人;未选举继承人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已放弃。继承的,由死者居住地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也就是说,无人继承的遗产将由民政部门或村委会“继承”。
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换句话说,债权人应该向谁要钱?笔者在实践中看到了两种不同的判断方法。
类型1: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是与其他继承人分享的,例如房屋或其他共同财产,那么即使继承人放弃了继承权,也应被认定为遗产的实际管理人,并有清偿义务死者的债务。
第二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指定民政局或者村委会作为遗产管理人,然后以遗产管理人作为被告,要求清偿债务。
不管怎样,如果遇到这种事,作为债权人,真的会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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