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未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能否主张免除赡养义务(父母未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怎么办)
前言:
父母不履行子女抚养义务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张免除抚养义务?针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明确的意见:需要根据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的原因,进行个案处理。
最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向父母要求赡养费。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理解适用
父母不履行子女抚养义务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张免除抚养义务?针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号书中明确:需要根据父母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原因进行具体处理:
1、父母确实因经济能力或其他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赡养义务,且子女成年后主张免除赡养义务的,法院不予支持支持,孩子无法判断父母是否尽到了支持和教育的义务。作为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基础和前提。在审判实践中,应严格控制这一点。由于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无附加条件的,在目前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家庭主要承担抚养责任的情况下,子女的赡养义务不能轻易免除。老人和小孩。鉴于子女与父母之间特殊的身份关系,不能简单地用一般民法的平等补偿、公平合理等概念来衡量。
2.父母有抚养子女能力,但拒绝履行子女抚养义务或者对子女有虐待、遗弃、故意杀害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免除子女抚养义务。从《继承法》第《民法典》条的规定来看,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将丧失继承权。同样的道理,犯有杀害、遗弃、虐待子女罪的父母原则上不再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因为让遭受身心严重折磨的受害者去支持加害者,无论从法律上、情感上还是理性上都是不正当的。如果孩子不顾之前的怀疑,自愿支持伤害父母的父母,法律不会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死者的;
为了争夺继承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严重虐待被继承人的;
伪造、篡改、隐匿、毁灭遗嘱,情节严重的;
以欺诈、胁迫手段强制、阻止被继承人立遗嘱、变更遗嘱、撤销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有前款第项至第项行为,并确有悔罪表现,被死者表示宽恕或者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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