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给太少怎么办呢(拆迁补偿给太少怎么办理)
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协议大多不透明,甚至存在“阴阳协议”。许多被征收人发现自己的补偿金额低于邻居,但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点。他们必须承受损失吗?1、如何了解其他被征收人的补偿协议?政府信息如何公开?如果您想了解其他被征收人的补偿协议,可以向征收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很多人可能对政府信息公开感到陌生。事实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被拆迁人获取信息、维权的重要途径。被拆迁人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首先,被拆迁人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行政机关提出信息公开。那么,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公开哪些信息呢?其实只要是与合法征收有关的文件,比如与征收相关的项目申请、批准文件等;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文件、拆迁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项目预审意见、土地确权、征地公告、征地批准文件等均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材料一般需要载明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请求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证件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方便行政机关查询;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法和渠道。拆迁补偿太少怎么办?2、其他被征收人的补偿协议是否可以申请公开?房屋征收部门有义务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开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情况。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现实中,很少有房屋征收部门主动公开每户的补偿情况。由于房屋征收部门不主动公开信息,被征收人只能主动申请。根据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额外延长20个工作日。不幸的是,即使被征收人申请披露其他被征收人的补偿协议,也常常失败。政府征收部门拒绝的常见原因有两个。首先,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涉及第三方隐私,不能公开。第二,如果你想公开信息,你必须先交钱。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频率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将收取信息处理费。在最高法院的判例中,法院陈述了以下观点。住房调查状况、家庭补偿状况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执行。因此,被征收人有权向拆迁、征收部门申请公开家庭补偿信息,征收部门也必须予以公开。3、政府部门不肯公开怎么办?如上所述,政府部门负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责任。政府部门拒绝公开的,申请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申请人也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人们期待着拆迁,这样可以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但在实践中,不少征地方却使出了层出不穷的招数。被征收人不但没有得到合理的安置补偿,而且生活水平也远低于征收前。
因此,普通民众需要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提前收集各种信息,妥善处理各种收集文件,做好保存和备份,有问题的文件不要签署,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抓住辩护机会他们的权利。征地拆迁有巨大的经济效益,但也存在不少陷阱。被征收人一定要擦亮眼睛,时刻保持警惕,认真做好拆迁维权过程中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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