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状态中是否可以协议离婚(起诉离婚过程中可以协议离婚吗)
是的,在起诉离婚时可以协商离婚,但当事人需要先到法院撤诉。
所谓申请撤诉,是指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判前,原告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请求。
协议离婚的,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的共识。
2.同意离婚的一方不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离婚吗?
如果离婚协议一方缺席,则不能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到场。申请离婚登记后,冷静期满,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核发离婚证的,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撤回。
目前协议离婚有五种程序:
1、申请离婚。配偶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室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步审查。婚姻登记机构婚姻登记员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自离婚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核发离婚证。
5、登记并颁发证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照工作规范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的共识。
《民法典》第1077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逾期不申请的,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撤回。
《民法典》第1078条
婚姻登记机构查明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达成一致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3、写离婚协议书算离婚吗?
签署离婚协议并不视为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的,离婚协议书无效。
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2、双方就共同财产、子女抚养费等问题有适当、明确的协议;
3、离婚协议书合法。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启动调解。离婚调解是指婚姻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对离婚纠纷进行的调解。这是处理婚姻纠纷的重要而有效的方法。我国离婚调解分为诉外调解和诉中调解。前者是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进行调解;后者是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的调解。离婚调解是我国离婚诉讼中的必备程序。
如果最终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步骤是:
离婚有以下主要法律后果:
一、夫妻婚姻关系解除。
2、涉及子女抚养权的,子女抚养权属于一方。
3、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分割,共同债务必须共同承担。
离婚后子女关系:
(1)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一方共同生活,但父母双方均为其监护人。孩子与谁同住的父母将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双方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将作出判决:离婚后,哺乳期的孩子由哺乳期的母亲抚养。双方因母乳喂养后孩子抚养权纠纷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孩子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不与子女同住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部分或者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方有权探望孩子,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视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止原因消失后,恢复探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配偶一方请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准予离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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