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认定工伤后因病情恶化死亡,能否认定因公死亡(职工认定工伤后因病情恶化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负伤后病情恶化而死亡的,不一定属于工亡。这取决于死亡是突发疾病还是抢救无效造成的。如果这两种情况都存在的话,可以认为是一样的。对于工伤。
网友咨询:
职工被诊断为工伤后因病情恶化死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亡?
黑龙江宗邦律师事务所王磊律师答:
认定工伤死亡,必须证明死亡与工伤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才能认定为工伤死亡。
因工死亡,简称“因工死亡”,还包括职业病死亡,即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中,因事故和疾病造成的死亡。因工死亡属于工伤。由劳动部门依法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
原在军队服役的职工,因战伤、因公负伤,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黑龙江宗邦律师事务所王磊律师分析:
职工因公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扶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为协调区上年度职工六个月平均工资;
扶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因工死亡职工的无法工作并为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发放。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月加收10%。每位扶养亲属核定的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赡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一次性工亡给付标准为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残疾职工在停职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
原在军队服役的职工,因战伤、因公负伤,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有前款第项、第项情形的职工,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前款第项情形的职工,除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一次工伤保险待遇外。除性残疾福利之外的工伤保险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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