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聘礼怎么写?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关于聘礼(即彩礼)的处理问题常常会成为争议焦点,如何合理合法地在离婚协议中写明聘礼的相关事宜,成为了众多夫妻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问题解答
在离婚诉讼中,涉及聘礼的处理时,首先应当明确的是聘礼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如果聘礼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或双方支付给另一方,并且主要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则该部分聘礼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聘礼是个人财产或者用于个人用途,那么则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在撰写离婚协议时,应当对聘礼的具体情况做出清晰的说明。
建议参考
在撰写离婚协议时,关于聘礼的处理建议如下:
1、明确聘礼性质:需明确聘礼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无需在协议中特别提及;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在协议中详细说明。
2、协商解决:建议夫妻双方就聘礼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将聘礼视为赠与行为,视具体情况决定其归属,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裁决。
3、法律依据:可以引用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小编总结
在撰写离婚协议时,关于聘礼的处理应当具体明确,并且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夫妻双方在协商时充分考虑聘礼的性质及其对家庭生活的影响,同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