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吗为什么(网络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吗)
在合同成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订立合同意向的,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要约或者要约邀请,但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那么,在线广告是一种请客邀请吗?
网友咨询:
在线广告是否被视为请客邀请?
律师答复:
在线广告通常是要约邀请。请客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要约的表达,而在网络广告中,广告主希望别人主动向自己提出要约,表达签订合同的意向。但是,如果网络广告符合要约条件,则可以构成要约。
律师补充道:
要约和要约邀请之间的区别:
(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要约是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仅仅是请求他人向自己提出要约,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当事人主观意愿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与对方订立合同,而邀请要约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他提出要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或者其他方式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72条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内容具体确定;它表示要约人的接受,要约人受该意向的表达的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73条请客是希望他人向自己提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方式、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及宣传、发送价目表等均属于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即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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