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与特殊防卫的区别是什么呢(防卫过当与特殊防卫的区别是什么意思)
正当防卫包括过度防卫和特殊防卫情况。正当防卫超过防卫水平的,称为防卫过当。那么,过度防御和特防有什么区别呢?
网友咨询:
过度防御和特殊防御有什么区别?
律师答复:
过度防御与特防的区别如下:
1、特殊正当防卫只能针对正在进行的凶杀、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过度防卫属于不法侵害;
2、特殊正当防卫可以超出限额。防卫过当是一种超过限度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补充道:
设立特殊防卫,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特别防卫首先必须满足成立正当防卫的四个基本条件:事由、时间、客体、主观性。
2.特殊防御还必须满足特定的目标条件。只有在防御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才能设立特防;而对于一般暴力违法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正当防卫犯罪时,不适用特殊防卫。
3、实施特防时,任何情况下都应注意时机的不当。即使是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不允许在违法行为结束后继续对违法者进行打击。
4.只有当上述犯罪严重危害人身安全时,即辩护人为保护人身安全而进行辩护时,才能成立特卫;保护其他合法权益时,不能设立特殊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
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视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严重损害的,依法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实施的殴打、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人员伤亡的,不构成防卫过当,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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