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无证驾驶应当从重处罚吗(醉酒驾驶,无证驾驶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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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点:
血液酒精浓度超过20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驾驶,将受到严厉处罚。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从重处罚。
被告人未对原判提起上诉。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的,仍然可以提出抗诉。二审人民法院将对检察院抗诉理由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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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介
2018年5月9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余某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路口西侧200米处,与张某停放的汽车相撞,致余某受伤。车辆受损,引发交通事故。经公安局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后,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液酒精鉴定,某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0.64mg/100ml。
综合上述事实和证据,一审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某案件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犯罪行为的,可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号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项和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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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公诉人认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于某的判决不当,确实存在适用法律错误。建议依法改判。
原审被告人于某对原判及抗诉均无异议。
二审认定的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
二审意见:
原审被告人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关于一审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理由,经调查,被告人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30.64mg/100ml,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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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号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项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引起交通事故并对事故的全部或大部分负有责任。对责任人员要从重处罚,对血液酒精储量超过200毫克/100毫升的要从重处罚,对无驾驶资格证书驾驶机动车的要从重处罚。因此,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对某人量刑不当,应当予以纠正。
一审人民检察院抗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于某已足额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的理解。原审对于某处以2万元罚款明显过高,应依法调整。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由于适用法律错误,某量刑不当,应当依法改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第1款第(2)项、第67条第3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36条第1款第(2)项规定,判决如下:原审被告人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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