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枉法判决到什么部门举报最有效(法官枉法判决到什么部门举报有时间期限吗)
一些人士将法院视为一个独立的部门,认为一切无法解决的纠纷都可以诉诸法院。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人民法院在一定范围内受理案件。法律规定,法院有多种情况不予受理案件。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吧。法院不予受理案件的20种情形。根据2021年12月24日新修订、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当事人起诉的案件有下列20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一种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不会接受的。例如,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限制人身自由等应当通过行政诉讼处理的案件,应当提起行政诉讼,不提起民事诉讼;对于第二种情况,按照法律规定,争议案件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例如,土地违法案件应由土地管理部门受理并起诉至法院;第三种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例如,标的额在一亿元以上的案件应由上级法院管辖,应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第四种情况,当事人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受理的除外。撤回诉讼。第五种情况,对于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案件、不准离婚且调解离婚的案件、通过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无新情况、新原因,原告在6个月内返回。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六种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约定由仲裁机构仲裁,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案。第七种情况,原告提起诉讼时,被告姓名或者地址不具体、不明确的,法院可以通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且信息不具体、不清楚的,人民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第八种情况,本院无管辖权的案件,可以通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坚持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第九种情况,反诉请求与诉讼标的物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十种情况,原告在二审程序或者再审程序中撤诉重新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十一种情况,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的补救措施是恢复执行原生效的法律文件。当事人以和解协议的执行产生新的权利义务为由请求法院以和解协议作为案件依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十二种情况,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未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规定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起诉期限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十三种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分被害人财物,在刑事诉讼中应当追回或者责令赔偿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返还非法占有、处分的财物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十四种情况,男方在怀孕期间、产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十五种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未起诉离婚,仅向过错方单独起诉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十六种情况,当事人仅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发生纠纷的法院应当受理。第十七种情况,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十八案中,当事人以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起诉法院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等部门对其管理人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人民法院不予采信。第十九种情况,公民依法向有关部门检举他人违法违纪行为,对方以检举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此案。第二十种情况,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有异议,直接向鉴定机构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由于司法鉴定意见只是诉讼中的证据之一,不具备民事诉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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