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怎么办(离婚时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怎么处理)
如前所述,离婚时两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由男人抚养。那么对于离婚时已满两岁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纠纷,法院将如何判决呢?我们简单来说一下法律。敬请关注收藏,杨律师为您介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年满两岁的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问题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达成,法院将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至于具体规则,民法典首先强调“子女年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该真实愿望应当以法官对未成年人的核实结论为准。
问题又来了,对于两岁以上和八岁以下的孩子,哪一方会判给最有利于未成年孩子成长的孩子呢?
实践中,法院必须综合考虑双方的养育能力、养育条件、是否存在不良习惯、孩子以前的生活方式等各种情况,来决定哪一方对孩子更有利。通常,在争取抚养权时可以优先考虑以下情况:
1.已接受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随着孩子寿命的延长,改变居住环境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孩子,但对方有其他孩子;
4、子女同住有利于子女成长,但对方长期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而且不适合和孩子一起住。
5、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有要求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可直接抚养孩子作为父母。将考虑优先条件。
必须强调的是,我刚才所说的是发生监护权纠纷时法院的判决规则。如果双方就抚养权达成一致,无论抚养权属于一方,还是轮流抚养,甚至共同提出抚养权,法院一般不会干涉。而且,离婚后,无论哪一方带来孩子的抚养权,孩子仍然是双方的孩子,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因离婚而改变。这些知识你了解吗?如果您发现有用的,请点赞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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